【19:56 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投资”)持有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7,521,381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经中信证券投资内部决策,中信证券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3,6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内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
(相关资料图)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9:30 米奥会展: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何问锡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占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的比例为 22.22%。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择机进行减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何问锡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米奥会展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
无效。
2、股份增持承诺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承诺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个月内启动条
件再次被触发。
2)本人用于上述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在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三分之一,且不高于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稳定股价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本人承诺按照《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
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问锡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其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9:26 通达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5,858,5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自通达股份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通达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通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报告书》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中,本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2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3.在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中,史万福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06 京能热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陈秀明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12,14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867%;陈秀清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8:30 昊志机电: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安排。
(二)减持的股份数量、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4,3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8:26 芯瑞达: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和比例:
(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8,25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戴勇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彭清保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57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上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2,82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7%)。
(2)独立董事吕国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5%)。
(3)高级管理人员王鹏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枳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4月27日披露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如下:
(1)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0年10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2)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1)在本人/企业所持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因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
2)减持按以下方式进行:本人/企业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持有公司的股票预计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方式转让所持股份。
3)本人/企业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企业方可进行减持(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4)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将无偿归公司所有,本人/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彭清保、戴勇坚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0 年10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股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除外)。
(4)股东、副总经理王鹏生关于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且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0年10月2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公告,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18:26 陕西金叶: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根据股东陕西中烟投资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其此次减持计划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
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及因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
过 15,373,800 股(含),即不超过当前本公司总股本
768,692,614股的2%。
2.股东陕西中烟投资此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方式为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点股票市场价格及交易方
式确定。
3.本次股东陕西中烟投资拟减持的股份性质为流通股,陕
西中烟投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在任意连续
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一。
【18:26 永泰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宁波乾泰、宁波乾邦拟合计减持不超过3,1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9999%。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7:29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周德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21,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由于自身资金需要,公司监事周德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30,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00%),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17:09 广联航空: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价格区间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 比例 | 减持原因 |
华控宁波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参考减持时市场价格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不超过91,186 | 0.0431% | 企业资金需求 |
【17:09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洪晓明女士、常务副总经理徐芳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7,901,0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47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57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7:04 梦洁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行权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801,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11%。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 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涂云华女士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涂云华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6:59 路斯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付晓明 | 不高于100,000 | 不高于0.0967%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孙艳平 | 不高于50,000 | 不高于0.0483%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增持 | 个人资金需求 |
李海清 | 不高于60,200 | 不高于0.0582%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增持 | 个人资金需求 |
王志昌 | 不高于123,000 | 不高于0.1189%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刘光成 | 不高于50,000 | 不高于0.0483%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 | 上市前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股东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本人将自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发行人股票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及确保虽不由本人持有但由本人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份亦不被转让或被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并且,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但本人减持通过北交所交易买入的股票除外。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股东刘光成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本人将自该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发行人股票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及确保虽不由本人持有但由本人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份亦不被转让或被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新规定或新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同意届时将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承诺。
4、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路斯股份所有,且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路斯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且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59 百奥泰:百奥泰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启奥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奥兴”)、广州中科粤创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创三号”)和横琴中科卓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卓创”)合计持有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泰”)48,106,658股,占公司总股本 11.62%,上述股东为百奥泰实际控制人之一关玉婵女士控制,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 2023年 2月 21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上述股东对百奥泰的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关玉婵女士通过启奥兴、广州聚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奥众”,聚奥众持有启奥兴 50%财产份额并由此间接持有百奥泰2.7982%的股份)间接持有百奥泰4.9014%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关玉婵、易良昱通过粤创三号间接持有百奥泰 3.840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关玉婵通过中科卓创股份间接持有百奥泰 0.0029%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关玉婵、易良昱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鱼丹女士通过启奥兴间接持有百奥泰 0.0064%的股份,拟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YU JIN-CHEN(俞金泉)先生通过聚奥众间接持有启奥兴财产份额,并由此间接持有百奥泰 0.3240%的股份,拟参与本次减持计1
划;
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吴晓云女士通过启奥兴间接持有百奥泰 0.0502%的股份,拟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汤伟佳先生通过启奥兴间接持有百奥泰 0.0404%的股份,拟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职工监事陈奕藩先生通过聚奥众间接持有启奥兴财产份额,由此间接持有百奥泰0.0006%的股份,拟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财先生通过启奥兴间接持有百奥泰 0.0077%的股份,拟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启奥兴、粤创三号和中科卓创因投资项目退出及资金安排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10,510,559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38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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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 中钢国际: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姓名 | 职务 | 拟减持数量上限(股) | 拟减持股份(上限)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 | 减持方式 |
唐发启 | 副总经理 | 7,800 | 0.0006% | 担任公司高管前在二级市场购买 | 个人资金需求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1.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9月 27日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因债券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截止披露日的最新股本为基数计算。
【16:33 九强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减持计划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式 |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期间 | 拟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不超过) |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SHENG DAN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88,672 | 0.015 |
2 | 双赫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29,053 | 0.005 |
3 | 刘伟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46,635 | 0.008 |
2.上表中百分比均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3.窗口期不得减持。
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16:14 高伟达:控股股东鹰潭市鹰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原因:主要用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送转的股份。
(三) 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则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之后的六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五) 减持数量、比例: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3,402,867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16:09 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
3、股份来源:定向增发。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1,000万股,减持比例占总股本的1.21%。
5、拟减持方式及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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